《勞工小白必學 100 招》之第16招 | 第二章【薪水魔法篇|領錢前你該懂的事】
第16招:老闆口頭承諾算數嗎???
口頭契約 vs. 書面契約 × 證據保全實戰 × 1%顯學教你不再被畫大餅
🎧 「你相信老闆說的話嗎???」
如果你曾經在面試時,聽到老闆信誓旦旦地說「做滿一年保證加薪」,結果一年後對方裝傻;如果你曾經被老闆拍著肩膀承諾「這個專案做完給你十萬獎金」,結果完成後老闆說「我說的是『如果』」;如果你曾經相信老闆那句「等公司賺錢了,大家一起分紅」,結果公司賺錢了,你卻什麼都沒拿到——
那麼,今天這一招,就是為你量身打造的防坑指南。
歡迎來到《 #勞工小白100招 》,我是你的跨界職場好友 i愛微笑。上一集我們聊了延遲發薪的處理方式,教你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。今天,我們要面對一個更微妙、更令人心碎的職場陷阱:老闆的口頭承諾,到底算不算數???
這個問題,比延遲發薪更詭異。因為薪水有沒有進帳,你看銀行戶頭就知道;但 #口頭承諾這種東西,就像空氣一樣,看不見、摸不著,事後還可以被否認得一乾二淨。
準備好了嗎?讓我們一起拆解這個職場最大的「 #信任危機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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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@就是i愛雜學 by i愛微笑 |
📖 從延遲發薪到空頭支票
還記得上一招我們聊阿哲的故事嗎?他遇到公司延遲發薪,最後選擇依法行動,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權益。那個故事的核心精神是:#書面契約是你的盔甲,#法律是你的利劍。
有位讀者 Ting 傳了一則訊息給我,她說:「i愛微笑,我的狀況跟阿哲不太一樣。我的薪水準時發,但老闆當初面試時口頭答應的『 年薪百萬 』,進來後卻變成『 底薪五萬加業績獎金 』。我去問老闆,他說『 我當時說的是年薪 "有機會" 破百萬啊,你業績做好就有了 』。我該怎麼辦?我沒有任何書面證據,只有我的記憶……」
看到這則訊息,我深深嘆了一口氣。因為 Ting 遇到的,是職場上最難纏的陷阱之一:
#口頭承諾的模糊地帶。
一個讓人心碎的選擇題
讓我跟你分享另一個故事。
有人 Kevin,是個超級認真的工程師。兩年前,他被一間新創公司挖角,當時老闆開出的條件非常誘人:「 底薪七萬,做滿一年加薪兩萬,專案獎金另計。我們要找的是核心團隊成員,將來公司上市你也有股份。 」
Kevin 聽了超級心動,當場就答應了。但他有個小疏忽:#沒有要求把這些承諾寫進勞動契約。契約上只寫了「 月薪70,000元 」,其他什麼都沒有。
一年後,Kevin 去找老闆談加薪的事。老闆說:「欸,你記錯了吧?我當時說的是『 表現好的話 』會考慮加薪,你今年表現沒有到頂尖啊。」
Kevin 傻眼了:「 可是您當時明明說做滿一年就加薪!!! 」
老闆笑笑:「 有嗎?我怎麼不記得?? 你有證據嗎??? 」
Kevin 沒有。沒有錄音,沒有email,沒有證人。只有一顆被背叛的心。
那天晚上,小凱打電話給我,他說:「我是不是太天真了?我到底該相信誰?」
我告訴他:「 不是你太天真,是你沒有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。 」
今天這一招,我們就要來聊聊:口頭承諾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??? 如果有,要怎麼證明??? 如果沒有,要怎麼預防???
💡 主雜學觀點的降維打擊 (The Philomath Lens)
核心知識 1:#口頭契約也有法律效力,但舉證困難
先講一個可能會讓你驚訝的法律常識:口頭契約,在法律上是有效的。
根據《 #民法第153條 》規定:「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 」
白話文翻譯:只要雙方有「 #合意 」,不管是用說的、寫的、還是用點頭表示的,契約都成立。所以理論上,老闆口頭答應要給你加薪、給你獎金,這個承諾是有法律效力的。
聽起來很美好對吧?但問題來了:你要怎麼證明老闆說過這句話???
這就是口頭契約最大的痛點:舉證困難。
讓我用一個跨領域的雜學觀點來解釋:在證據法學中,有一個原則叫做「 誰主張,誰舉證 」。如果你說老闆答應要給你十萬獎金,那你就要拿出證據證明老闆真的說過這句話。
但口頭承諾往往發生在:
- 面試時的單獨對話(沒有證人)
- 走廊上的隨口一句(沒有錄音)
- 飯局上的酒後承諾(沒有書面)
這種情況下,老闆事後完全可以說「 我沒說過 」、「 你記錯了 」、「 那只是開玩笑 」。
這時候你可能會想:「 那法律還有什麼用??? 」
別急,讓我告訴你一個重要觀念:法律保護的是「 #能證明自己主張 」的人,不是「說得最大聲 」的人。
核心知識 2:把口頭承諾「 實體化 」的四大策略
既然口頭承諾舉證困難,那我們該怎麼辦??? 答案是:把無形的承諾,變成有形的證據。
讓我用一個行為經濟學的概念來解釋:#損失規避理論 告訴我們,人們對「 失去 」的恐懼,遠大於對「 得到 」的期待。當你沒有證據時,你面臨的就是「 #失去應得權益 」的風險。但如果你懂得保留證據,你就能大幅降低這個風險。
具體來說,有四個策略可以把口頭承諾「 實體化 」:
策略一:當場確認並email總結
面試或談判結束後,立刻發一封email給對方,內容大概是:
「 XXX 您好,感謝您今天的面談。根據我們的討論,確認以下幾點:
1. 職位:XXX
2. 月薪:NT$ XX,XXX
3. 年終獎金:X個月
4. 其他福利:(列出所有口頭承諾的內容)
如有任何誤解之處,請您回覆更正。若無回覆,視為確認上述內容。 」
📣 這個策略的精髓在於:讓對方有機會否認,但不否認就等於默認。
策略二:要求書面確認
直接了當地跟老闆說:「 為了避免雙方誤解,可以請您把剛才提到的條件寫進offer letter或勞動契約嗎? 」
如果老闆說「 不用這麼麻煩啦,我說話算話 」,你就要警覺了。因為一個真正說話算話的人,不會害怕把承諾寫下來。
策略三:善用證人
如果談話過程中有第三方在場(例如HR、其他主管、同事),事後可以請他們作證。但記得,要在對話結束後立刻跟證人確認「 你也聽到了對吧?」並且保持聯繫。
策略四:錄音存證(合法前提下)
在台灣,只要你是對話的「 #當事人之一 」,你就可以合法錄音,不需要對方同意。這是《 #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》第29條第3款的規定。
‼️ 但注意:這個錄音只能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,不能隨意散播或用於其他目的,否則可能侵犯隱私權。
📚 案例分享與哲學思辨 (Story & Reflection)
Kevin 的覺醒:從天真到精明
回到 Kevin 的故事。當時他被老闆否認加薪承諾後,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。他開始想:「 是不是我記錯了??? 是不是我太貪心了??? 是不是我不該相信別人??? 」
但我告訴他一件事:「 Kevin ,這不是信任的問題,是風險管理的問題。 」
我用一個管理學的概念跟他解釋:信任,但要驗證(Trust, but verify)。這個概念來自美國前總統雷根在冷戰時期談判時的名言。意思是:你可以相信對方,但同時要有驗證機制,確保對方真的值得信任。
套用到職場上就是:你可以相信老闆的承諾,但同時要把承諾變成可驗證的證據。
Kevin 聽完後,決定採取行動。他做了幾件事:
第一步:#重新檢視契約
他把勞動契約拿出來仔細看,發現上面真的什麼都沒寫。這時候他才意識到,當初簽約時太大意了。
第二步:發email向老闆確認
他寫了一封很正式的email給老闆:
「XXX 您好,關於加薪一事,我記得當初面試時您提到『 做滿一年加薪兩萬 』,但勞動契約上並未明載此項約定。為避免誤會,想請問您當時的承諾是否仍然有效?如果有效,是否可以補簽書面協議?期待您的回覆。」
老闆的回覆很精彩:「 Kevin ,我當時說的是『 表現優秀者 』會考慮加薪,不是無條件加薪喔。你今年的表現雖然不錯,但還沒有到加薪的標準。繼續努力!」
第三步:評估去留
Kevin 把這封email存下來,當作證據。然後他冷靜地分析:這間公司,還值得待嗎???
他發現,老闆不只在加薪上打迷糊仗,連「 專案獎金 」也從來沒發過,「 股份 」更是連影子都沒看到。這不是一個值得信任的雇主。
第四步:主動離職,並留下紀錄
Kevin 決定離職。在離職信中,他明確寫下:「 因公司未能兌現當初面試時承諾的加薪與獎金制度,本人決定另謀發展。 」
雖然他沒有拿到加薪,但他學到了更寶貴的一課:在職場上,文字比空氣更有重量。
如果當時這樣做,會怎樣?
讓我們做個思想實驗:如果 Kevin 當初在面試時,就懂得保留證據,結果會如何???
情境A:Kevin 面試後立刻發email確認
老闆收到email後有兩種反應:
- 回覆確認內容無誤 → Kevin 有了書面證據,一年後老闆不能否認
- 回覆更正或模糊化內容 → Kevin 當場就知道老闆在畫大餅,可以選擇不去
情境B:Kevin 要求把承諾寫進契約
老闆有兩種反應:
- 同意寫進去 → Kevin 的權益有保障
- 不同意寫進去 → Kevin 知道這個承諾不可靠,可以重新評估
情境C:Kevin 在面試時偷偷錄音
一年後老闆否認時,Kevin 可以拿出錄音檔作為證據。雖然這可能會撕破臉,但至少他有武器可以談判。
你看,無論哪一個情境,Kevin 都比真實情況更有主動權。差別只在於:#他有沒有事前保護自己的意識。
從哲學角度來看,這涉及到一個經典的倫理學問題:#我們應該無條件信任他人嗎?
康德會說:「 人應該被視為目的,而非手段。 」意思是,你不應該因為不信任而把每個人都當成騙子。
但休謨會說:「 人性本自私,我們應該基於經驗理性地行事。 」意思是,你應該根據過去的經驗來判斷是否信任。
我的看法是:在職場上,#用法律和證據來保護自己,不是不信任對方,而是 #對自己負責。
🔥 心靈震撼彈時間
讓我問你一個問題:
「 你現在的工作中,有多少承諾是只有口頭說說的? 你有沒有保留任何證據??? 」
我知道,很多人會覺得:「 如果我要求把所有承諾都寫下來,老闆會不會覺得我不信任他?會不會影響我們的關係? 」
但我想反問你:一個真正值得信任的老闆,會害怕把承諾寫下來嗎???
想想看:
- 你跟房東簽租約,房東會覺得你不信任他嗎??? 不會,因為這是正常程序。
- 你買房子要簽合約,賣家會覺得你小心眼嗎??? 不會,因為這是保障雙方。
- 那為什麼在勞動關係中,要求書面確認就變成「 不信任 」了呢???
‼️ 這個邏輯,本身就有問題。‼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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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聽到這裡,覺得「 天啊,原來口頭承諾有這麼多陷阱 」,那你一定不能錯過《勞工小白必學100招:職場防坑顯學系列》!!!
這裡不只教你死板的法條,更要帶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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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% 防坑顯學:口頭承諾實體化的完整SOP
場景一:面試階段
時機點:面試結束後的24小時內
立刻發一封「確認信」給面試官或HR:
主旨:面試確認信 - [你的姓名] - [應徵職位]
XXX 您好:
非常感謝您今天撥冗與我面談。根據我們的討論,我理解此職位的條件如下:
【職位資訊】
- 職位名稱:XXX
- 部門:XXX
- 直屬主管:XXX
【薪資福利】
- 月薪:NT$ XX,XXX(稅前/稅後請註明)
- 年終獎金:X個月(或依公司規定)
- 三節獎金:(有/無,金額)
- 其他獎金:(例如:專案獎金、業績獎金等)
【工作時間】
- 工作時間:XX:XX - XX:XX
- 加班制度:(是否有加班費或補休)
【其他承諾事項】
- (列出所有面試時老闆提到的承諾,例如:做滿一年加薪、配股、分紅等)
如果上述資訊有任何誤解或需要補充之處,煩請回覆告知。若三個工作日內未收到更正訊息,將視為確認上述內容無誤。
再次感謝您的時間,期待能加入貴公司團隊!
此致
XXX 公司
姓名:XXX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為什麼這樣寫有效 ???
- #具體明確:把所有細節都列出來,避免模糊空間
- #設定時限:「 三個工作日內未回覆視為確認 」,建立默示同意的機制
- #保持禮貌:語氣專業但友善,不會讓對方覺得你在質疑他
場景二:#在職期間的口頭承諾
時機點:老闆做出承諾後的當天或隔天
如果老闆在會議、談話、甚至走廊上隨口說了「 下個月給你加薪 」、「 這個案子做完給你獎金 」,你要立刻做以下事情:
Step 1:發email確認
主旨:關於 [承諾內容] 的確認
XXX 您好:
感謝您今天(時間、地點)與我談到關於 [具體承諾內容]。為確保雙方認知一致,我想確認以下理解是否正確:
1. [具體內容,例如:月薪將從 NT$ 50,000 調整至 NT$ 55,000]
2. [生效日期,例如:自 2025年3月1日起生效]
3. [其他細節,例如:是否需要簽署新的勞動契約等]
如有任何需要補充或修正之處,請您回覆告知。
此致
姓名:XXX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Step 2:如果老闆不回email怎麼辦???
有三種做法:
- #再次口頭確認並錄音:找機會跟老闆面對面確認,手機偷偷開錄音(合法的)
- #請證人協助:如果有同事或HR在場,事後請他們簽名確認「 我證明老闆在XX時間確實做出XX承諾 」
- #保留所有相關證據:包括當時的會議紀錄、聊天訊息、甚至你為了這個承諾所做的工作成果
場景三:#承諾未兌現時
時機點:承諾應該兌現的時間點過後
如果老闆承諾的加薪、獎金沒有兌現,你要立刻發「 #催告函 」:
主旨:催告函 - 關於 [承諾內容] 之兌現
XXX 您好:
依據您於 [日期] 的承諾(如附件email/會議紀錄所示),本應於 [日期] 兌現 [具體內容,例如:調薪至月薪 NT$ 55,000]。
然截至今日,本人尚未收到相關通知或調整。特此正式催告,請公司於文到 7 日內:
1. 兌現上述承諾,或
2. 提出書面說明為何無法兌現,或
3. 提出替代方案供雙方協商
本人保留依法律途徑處理之權利。
此致
XXX 公司
姓名:XXX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為什麼要這樣做???
因為在法律上,這叫「 #催告 」。如果之後真的走到勞資爭議,你可以證明:
- 確實有這個承諾
- 你已經給過對方機會
- 對方選擇不履行
#i愛微笑碎碎念時間
欸,如果你現在覺得「 這樣做會不會太小心眼 」、「 這樣會不會傷害彼此的信任 」,我想跟你聊聊。
我完全理解你的顧慮。因為我們從小被教育要「 信任別人 」、「 不要太計較」 、「 做人要大器 」。這些都沒錯,在私人關係中,信任確實是基礎。
但職場是什麼??? #職場是一種契約關係,#是一種利益交換。
你用你的時間、專業、勞力,交換公司的薪水、福利、發展機會。這個交換過程,應該是公平、透明、可驗證的。
保留證據,不是因為你小心眼,而是因為你尊重自己。
想想看:
- 如果老闆真的說話算話,你保留的證據只是讓他更有責任感而已,不會傷害他
- 如果老闆本來就想反悔,那他根本不值得你信任,你保留證據只是保護自己
📣 記住一句話:在職場上,保護自己不是自私,而是成熟。
而且說真的,一個會因為你要求書面確認就生氣的老闆,你覺得他真的值得你信任???
✨ 雞皮疙瘩 Ending 與下集預告 (The Grand Finale)
靈魂金句
「 在職場上,最昂貴的不是簽下的契約,而是沒有簽下的承諾。那些看似美好的口頭約定,往往只是空氣中的海市蜃樓,你伸手想抓,卻什麼也抓不住。 」
📢 記住:#讓法律成為你的盔甲,#讓知識成為你的利劍。更重要的是,#讓證據成為你的盾牌。
Kevin 後來跟我說,離開那間公司是他做過最正確的決定。他現在在一間更好的公司工作,而且他學會了一件事:每一個承諾,都要變成文字。每一個文字,都要留下證據。
他說:「 以前的我太天真,以為相信別人就是美德。現在的我才明白,真正的美德是:相信別人,但同時保護自己。 」
如果你正面臨口頭承諾的困擾,請記住:#你有權利要求把承諾變成文字。這不是不信任,而是對雙方的尊重。
下一招預告:錢的名字很重要
好啦,今天聊到這裡,你應該已經很清楚如何處理口頭承諾的問題了。但我知道,很多人還會遇到另一個超級混亂的狀況:
👉「 老闆說要給我『 獎金 』,結果年終結算時卻說那是『 獎勵金 』,不算在年終獎金裡。」
👉「 公司說有『 伙食津貼 』,結果發現那是算在『 薪資結構 』裡的,要扣稅。 」
👉「 明明都是錢,為什麼叫法不一樣,結果就差這麼多??? 」
下一集,第17招:獎金、獎勵金與津貼的差別——錢的名字決定你的權益
我們要來拆解一個超級重要但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問題:為什麼同樣是公司給你的錢,名稱不同,在法律上的意義就完全不同❓為什麼有些「 獎金 」可以列入資遣費計算基礎,有些卻不行❓為什麼有些「津貼」要扣稅,有些不用❓
如果你曾經被公司的「 薪資結構 」搞得一頭霧水,或是你想搞懂自己的薪資單上每一個項目到底是什麼意思,那你絕對不能錯過下一招‼️
📣 記得,#開啟人生無限可能的鑰匙,就藏在你願意把模糊變清楚的那一刻。我是你的跨界職場好友 #i愛微笑,我們第18招見囉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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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延伸閱讀與行動清單
立即執行建議 (Action Pla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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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你的「 #承諾追蹤檔案 」
把所有老闆曾經做過的口頭承諾都記錄下來,包括:誰說的、什麼時候說的、內容是什麼、有沒有證人 -
準備三個email範本
- 面試後的確認信範本
- 口頭承諾的確認信範本
- 承諾未兌現的催告函範本
存在你的email草稿匣或雲端,需要時立刻可用 -
養成「 會後發email總結 」的習慣
每次跟老闆開完會、談完事情,就發一封簡短的email總結今天討論的內容和結論。這不只是保留證據,也能避免誤解
相關資源
- 《 #民法 》第153條:契約之成立
- 《 #勞動基準法 》:勞動契約相關規定
- 各縣市勞工局:提供免費法律諮詢
- 法律扶助基金會:提供免費法律諮詢(符合資格者)
💡 小彩蛋:一個讓你反思的問題
最後,讓我留給你一個問題:
「 在你的人生中,有多少重要的承諾,是只有口頭說說的??? 」
不只是職場。想想看:
- 你的另一半承諾要好好愛你,你們有婚約嗎❓❓❓
- 你的朋友承諾要一起創業,你們有合夥協議嗎❓❓❓
- 你的父母承諾要把房子留給你,有立遺囑嗎❓❓❓
我不是要你變成一個冷血、只相信文件的機器人。而是要你明白:真正的信任,是建立在清楚的約定之上的。
那些願意把承諾寫下來的人,才是真正尊重你、也尊重這份關係的人。
#開啟人生無限可能,從把模糊變清楚開始。
